红楼梦曲 好事终
画梁春尽落香尘。
擅风情,
秉月貌,
便是败家的根本。
箕裘颓堕皆从敬,
家事消亡首罪宁。
宿孽总因情!
【说明】
这首《红楼梦曲 好事终》曲子是写秦可卿的。曲名“好事终”的“好事”,特指男女风月之事,此为反语。
《红楼梦曲》共十二支,加上引子和收尾,共十四首曲子。其间十二曲分咏金陵十二钗,暗寓其身世、结局,及对她们的评论。“或咏叹一人,或感怀一事,偶成一曲,即可谱入管弦,若非个中人,不知其中之妙”。曲子由太虚幻境后宫十二位舞女奉警幻之命,“轻敲檀板,款按银筝”唱给宝玉听。宝玉则手捧《红楼梦》原稿,“一面目视其文,一面耳聆其歌”。
根据“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的判词,以及“画梁春尽”的曲语,《红楼梦》初稿中秦可卿的形象可能与“情”、“淫”有关,并且是“悬梁自尽”的结局。但作者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之后,她的形象已和初稿不一样了。定稿时的秦可卿,已经是一个头脑清醒的贵族妇女了,她在梦中对凤姐的献策,表现了她的远见。
【注释】
[1]画梁:彩绘有图画或图案的房梁。春尽:美人正青春陨命。此句暗指秦可卿在天香楼悬梁自尽。
[2]落香尘:喻美人死亡。唐代杜牧《金谷园》诗:“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咏叹晋代石崇爱妾绿珠跳楼自杀事)此曲第一句即从这首诗化出。
[3]擅风情,秉月貌:擅,专擅、善于、专长于、随意。风情,指男女事。秉,执,引申为具有。月貌,形容女性容颜之美。随意卖弄风情,自恃花容月貌。全句说,后来贾府之败,根源可以追溯到这一点上。
[4]箕裘(jī qiú)颓堕:祖业未能被子孙继承。箕是簸箕,扬米去糠的器具;裘是皮袍、皮衣。箕裘,继承祖业的意思。《礼记·学记》:“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意思是,好铁匠的儿子,要先学补缀皮衣;好弓匠的儿子,要先学做簸箕。后人因以“箕裘”比喻祖先的事业与遗产。
[5]皆从敬:都是从贾敬开的头,他颓堕家教,放任子女胡作非为,养了个不肖之子贾珍,而贾珍则“乱伦”与儿媳私通。
[6]家事:家业,家风。首罪宁:责任首先在宁国府。
[7]宿孽:宿,从前,这里指前世。原始的罪恶,起头的坏事,祸根。
【翻译】
画梁之上完结了美丽的青春,
绳套儿抖落几点含香的灰尘。
专擅风月情,
依恃花容貌,
便是败家的祸根。
祖业衰亡的起始在于贾敬,
族风不正首先归罪于宁府。
罪恶的源头还是男女之情。
【赏析一】
红楼梦曲《好事终》,是秦可卿的判词,指秦可卿与贾珍乱伦的丑事告一段落,曲名含着明显的讽刺意味。
从《好事终》曲子开头几句看,作者似乎是把贾家败落的责任归到秦可卿身上。其实细看书中情节,不过是通过秦可卿把宁府贾珍、贾蓉、贾敬等人牵出来,进行暴露和鞭苔。
秦可卿的堕落是主动还是被迫,不得而知,但无论从哪个角度说,贾珍都是主要责任者。秦可卿出身并不高贵,是其父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孤儿。贾珍这个无耻的酒色之徒垂涎其美,不顾伦理关系,勾引她堕落,导致她自杀,应该是合理的推测。由此再进一步,作者以为贾珍的堕落,责任又在其父贾敬。这个贾敬一心想当神仙,整年烧丹炼汞,“只在都中城外和道士们胡羼”,完全放弃了家业和对子孙的教育。于是贾珍、贾蓉父子“只一味高乐不了,把宁国府翻了过来”,也没人敢来管他们。子孙不肖,后继无人,不败何待?
这支红楼梦曲子写的秦可卿,原是“养生堂”中的孤儿,出身低下,养父也只是个“营缮司”的“郎中”。她虽然在贾府时间不长,却看得比较深刻,她托梦给王熙凤,让她早想办法,留条后路:“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祭祀又可永继”。可见她早就预料到家势要败落,可惜贾府的统治者是不会接受这种劝告的。
【赏析二】
秦可卿本是被弃于养生堂的孤儿,她从抱养她的“寒儒薄宦”之家进入贾府以后,就堕入了罪恶的渊薮(拼音yuān sǒu,意思是人事聚集之所;深渊)。她走上绝路是贾府主子们糜烂生活的恶果,其中首恶便是贾珍这类人形兽类。
红楼梦曲子《好事终》有一点是颇令人思索的,那就是秦可卿在小说中死得较早,接着还有元春省亲、庆元宵等盛事,为什么要说她是“败家的根本”呢?难道作者真的认为后来贾府之败是像这首曲子所归结的“宿孽总因情”吗?四大家族的衰亡是社会的、政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封建统治阶级的生活腐朽、道德败坏也是其阶级本性所决定的。纵然曹雪芹远远不可能有这样的认识,又何至于把后来发生的重大变故的责任全推到一个受贾府这个罪恶封建家庭的毒氛污染而丧生的女子身上,把一切原因都说成是因为“情”呢?
原来,这和十二支曲的《引子》中所说的“都只为风月情浓”一样,只是作者有意识在小说一切人物、事件上盖上的瞒人的印记。作者在很大程度上为了给人以“大旨谈情”的假象,才虚构了太虚幻境、警幻仙子的。但是,这种“荒唐言”若不与现实沟通,就起不了掩护政治性的真事的作用。因而,作者又在现实中选择了秦可卿这个因风月之事败露而死亡的人,作为这种“情”的象征,让她在宝玉梦中“幻”为“情身”,还让那个也叫“可卿”的仙姬与钗、黛的形象混为一体,最后与宝玉一起堕入“迷津”,暗示这是后来情节发展的影子,以自圆其“宿孽因情”之说。
当然,作者思想是充满矛盾的,以假象示人是不得已的,所以他在太虚幻境入口处写下了一副对联,一再警告读者要辨清“真”、“假”、“有”、“无”。试想,冯渊之死明明写出凶手是薛蟠,却偏又说“这正是梦幻情缘”、“前生冤孽”。张金哥和守备之子双双被迫自尽,明明写出首恶是王熙凤,却偏说他们都是“多情的”,又制造“情孽”假象。就连心如“槁木死灰”的李纨、“戡破三春”遁入空门的惜春、“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于心上”的史湘云,作者也统统让她们在挂着“可怜风月债难偿”的对联的“孽海情天”中注了册,这个“情”(风情月债)不是幌子又是什么?
我们已经知道,贾府后来发生变故的直接导火线在荣国府,获罪而淹留在狱神庙的宝玉、凤姐都是荣国府的人。宝玉的罪状不外乎“不肖种种承笞挞”时传的那种口舌。宝玉固然有沾花惹草的贵族公子习气,但决不至于象贾珍父子那样无耻,使这一点成为累及整个贾府的罪状,当然是因为在政治斗争中敌对势力要尽量抓住把柄来整治对方。现在偏要说这是风月之情造的孽,并且把它归结到它的发端——秦氏的诱惑。
但即使就这个起因来说,也不能不指出,这一切宁府本来就更不象话。比如,若按封建礼法颓堕家教论罪,贾敬纵容子孙恣意妄为,就要比贾政想用严训教子就范而无能为力更严重,更应定为“首罪”。王熙凤的弄权、敛财、害命,也起于她协理宁国府。贾珍向王夫人流泪求请凤姐料理丧事,纵容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取去”,使她忘乎所以。铁槛寺受贿害命后,“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而办这样奢靡的丧事,又因为贾珍、贾蓉与死者有特殊的关系。凤姐计赚尤二姐、大闹宁国府,事情也起于贾珍、贾蓉,而贾蓉又与凤姐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他还是与凤姐最亲的秦氏的丈夫哩!
然而,尽管如此,“风情”“月貌”以至于秦可卿本人,都不过是作者用来揭示贾府中种种关系的一种凭借,贾府衰亡的前因后果自有具体的情节会作出说明的,这就像作者在具体描写冯渊、张金哥之死的情节时毫不含糊一样。秦可卿“判词”和曲子中的词句的含义,要比我们草草读去所得的表面印象来得深奥,就连曲名“好事终”,我们体会起来,其所指恐怕也不限于秦氏一人,而可以是整个贾府的败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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