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曲 喜冤家》原文丨鉴赏丨翻译丨红楼梦诗词赏析

红楼梦曲 喜冤家

中山狼,无情兽,
全不念当日根由。
一味的,娇奢淫荡贪欢媾。
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
作贱的,公府千金似下流。
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说明】

这首《红楼梦曲 喜冤家》曲子写的是贾迎春。曲名“喜冤家”,是说她所嫁的丈夫是冤家对头,因为婚嫁称喜事。

《红楼梦曲》共十二支,加上引子和收尾,共十四首曲子。其间十二曲分咏金陵十二钗,暗寓其身世、结局,及对她们的评论。“或咏叹一人,或感怀一事,偶成一曲,即可谱入管弦,若非个中人,不知其中之妙”。曲子由太虚幻境后宫十二位舞女奉警幻之命,“轻敲檀板,款按银筝”唱给宝玉听。宝玉则手捧《红楼梦》原稿,“一面目视其文,一面耳聆其歌”。

【注释】

[1]中山狼:指贾迎春的丈夫孙绍祖。

[2]不念当日根由:忘掉了当年贾家对孙家的恩德。

[3]贪欢媾gòu:贪恋女色,荒淫无度。迎春哭诉“孙绍祖一味好色”,“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

[4]觑qù:看待。蒲柳:蒲和柳易生易凋,借以喻本性低贱的人。东晋人顾悦与简文帝司马昱同年,而头发早白。简文帝问他为什么头发白得这么早,顾谦恭地说:“蒲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质,经霜弥茂。”这里是说孙绍祖作践迎春,不把她当作贵族小姐对待。

[5]下流:下等人,奴才,下贱的人。

[6]荡悠悠:和上句魂魄连起来,说死去,指贾迎春嫁后一年即被虐待而死。

【翻译】

忘恩负义的中山狼,
凶恶残暴的无情兽,
完全忘记自家发迹的原因是受到贾家恩惠。
一味地骄横奢侈淫逸放荡玩弄妇女贪享受。
对待侯门小姐就像莆草和青柳般下贱的人。
糟蹋公府千金就像奴婢和丫环般下等的人。
可叹年轻美丽的姑娘一年就荡悠悠一命休。

【赏析一】

这首《红楼梦曲 喜冤家》曲子说的是贾迎春。《喜冤家》,意思由于错误的婚配遇上了冤家对头。

迎春的悲剧是其父贾赦一手造成的。按孙绍祖的说法,是贾政花了孙家五千银子,拿迎春抵了债。作者一再用“中山狼”称呼孙绍祖,因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这就是他“骄奢淫荡贪欢婿”的注脚。迎春劝两次,他就骂迎春是“酯汁老婆拧出来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脸。

迎春这位公府千金哪里经过这个?回到家里啼哭诉苦,王夫人也只能说说“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之类既像安慰又像劝导的话。迎春只提出一点可怜的要求:“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几天后,孙家来人接,她“只得勉强忍情作辞”,回到“狼窟”里去。曹雪芹写了八十回的《红楼梦》就在这个地方绝笔,使我们看不到作者怎样写迎春“一载赴黄粱”的惨状了。高鹗续写的“还孽债迎女返真元”的情节,虽然基本体现了原作者的意图,但嫌太草草了。

这首曲子写贾迎春的不幸遭遇和悲惨命运。从字面上看,迎春是被丈夫折磨摧残而死的,实际上作者是给我们揭开了统治阶级内部帏幕的一角。透过贾、孙两家的婚姻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封建统制阶级内部财产和权力的斗争情况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转变,从而进一步认识迎春悲剧的社会意义。

在孙绍祖考获官职前,他曾经拜倒在贾府门下。但是,在他考获官职,而贾府家势衰败时,他却恩将仇报,把两家的关系倒转过来,成了债户和债主的关系了。正是由于这种整个家庭社会地位的变化,才带来了迎春个人地位的变化,由昔日的“侯门艳质”、“公府千金”变成了今日的“蒲柳”、“下流”,而孙绍祖也才敢于露出“中山狼”的真面目去作践她,凌辱她。所以说迎春的悲剧命运并不单纯是她个人的问题,与其说迎春是被“中山狼,无情兽”吃掉,不如说是被封建的宗法制度和人吃人的社会所吞噬。

【赏析二】

贾府的二小姐迎春和同为庶出却精明能干的探春相反,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所以有“二木头”的浑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姊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对周围发生的矛盾纠纷采取一概不闻不问的态度。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要替她追回,她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事”;事情闹起来了,她不管,却拿一本《太上感应篇》自己去看。抄检大观园时,司棋被逐,迎春虽然感到“数年之情难舍”,掉了眼泪,但司棋求她去说情,她却“连一句话也没有”。如此怯懦的人,最后终不免悲惨的结局,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实在是有其必然性的。

看起来,迎春像是被“中山狼,无情兽”吃掉的,但其实,吞噬她的是整个封建宗法制度。她从小死了娘,她父亲贾赦和邢夫人对她毫不怜惜,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将她嫁给孙家,实际上等于拿她抵债。当初,虽有人劝阻这门亲事,但“大老爷执意不听”,谁也没有办法,因为儿女的婚事决定于父母。后来,迎春回家哭诉她在孙家所受到的虐待,尽管大家十分伤感,也无可奈何,因为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属于夫家的人了,所以只好忍心把她再送回狼窝里去了。

在大观园女儿国中,迎春是成为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的一个典型代表。作者通过她的不幸结局,揭露和控诉了这种婚姻制度的罪恶,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可是,有些人偏偏要把这个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功劳记在程伟元、高鹗续书的帐上,认为续书也有比曹雪芹原著价值更高的地方,即所谓“有更深一层的反封建意义——暴露封建社会婚姻不自由”,因而“在读者中发生更巨大的反封建的作用”,甚至还认为“婚姻不自由,在《红楼梦》中,它是牵动全书的线索。”(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人民文学出版社,第29、31页。)这无非是说,续书把宝、黛悲剧写成因婚姻不自由而产生的悲剧是提高了原著的思想性。我们的看法恰恰相反。所谓“更深一层的反封建意义”,如上所述,原著本来就有的。

《红楼梦》虽暴露封建婚姻罪恶,但决不是一部反对婚姻不自由为主题或主线的书,把这一点作为“牵动全书的线索”,自然就改变了这部政治性很强的小说的广泛揭露封建社会种种黑暗的主题,改变了小说表现四大家族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中趋向没落的主线,把基本矛盾局限在一个家庭的小范围之内(曹雪芹是通过特殊的典型化手法,有意识地把贾府这个封建宗法制贵族大家庭作为当时整个封建宗法社会的缩影来描写的。人物主要活动场所名曰“大观园”,说它是“天上人间诸景备”,正暗示了这部小说的作意),把读者的视线引到男女恋爱婚姻问题上去,甚至使人误以为作者在小说开头声称此书“大旨谈情”的“情”,真的就是儿女之情了。这实在是续作者对原著精神的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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