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判词-袭人》原文丨鉴赏丨翻译丨红楼梦诗词赏析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判词-袭人

图画:

一簇鲜花,一床破席。

判词: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说明】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判词-袭人》出自《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 警幻仙曲演红楼梦》。

本《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图画、判词内容及人物命运,对应的是袭人。

古时称女子为“裙钗”或“金钗”,“金陵十二钗”就是金陵省内的十二位女子。“金陵十二钗”图册分为正册、副册、又副册,分别对应了以下人物。

《金陵十二钗正册》对应人物: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李纨、妙玉、史湘云、王熙凤、贾巧姐、秦可卿(均为贵族小姐、少奶奶们)。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对应人物:晴雯、袭人(又副册内人物均为丫头)。

《金陵十二钗副册》对应人物:香菱(香菱生于官宦人家,沦落为妾,介于小姐、丫头之间,所以入副册)。

【注释】

[1]枉自:白白地,徒然地。此句意思是指袭人白白地用“温柔和顺”的姿态去博得主子们的好感。

[2]空云:不必说。似桂如兰:暗点其名。宝玉从宋代陆游《村居书喜》诗“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小说中改“骤”为“昼”) 中取“袭人”二字为她取名,而兰桂最香,所以举此,但“空云”二字则是对香的否定。

[3]堪羡:值得羡慕。在这里带有调侃的味道。优伶:旧称戏剧艺人为优伶。这里指蒋玉菡。

[4]公子:指贾宝玉。作者在八十回后原写袭人在宝玉落到饥寒交迫的境地之前,早已嫁给了蒋玉菡,只留麝月一人在宝玉身边,所以诗的后面两句才这样说。续书未遵原意,写袭人在宝玉出家为僧之后才嫁人,细究起来,就不甚切合诗意了。

【翻译】

白白地温柔和顺了一场,
也不必说品貌似桂如兰。
羡慕蒋玉菡有福娶了她,
谁知公子和她并无情缘。

【赏析一】

宝玉看完晴雯的判词(当然没有看懂),又往下看”见后面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鲜花隐”花”字,破席隐”袭”字),接下去就是这首判词。

袭人原来是贾母身边的丫头,本名珍珠。贾母担心她的爱孙宝玉身边的人不可靠,才把这个”心地纯良,克尽职任”的丫头给了宝玉。宝玉因她姓花,便依据陆游”花气袭人知骤暖”的诗句改其名为花袭人。

霁月难逢,是说像晴雯这样的好姑娘难以找到;同时”难逢”又是”难于逢时”,即命运不好的意思。彩云易散,是预示她薄命早死。画里的”乌云浊雾”也是说她的遭遇将是一塌糊涂。

袭人的性格和晴雯正相反,非常随和,同上下左右的人关系都搞得不错,所以说她”温柔和顺”;而且长得也”柔媚娇俏”,所以又说她”似桂如兰”。她跟了宝玉后,”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宝玉”,处处体贴,时时关切,无微不至,成了宝玉身边第一号得意的人。如果说晴雯和宝玉的关系还只是一种亲密的友谊,那么袭人同宝玉一开始就有了性爱的成分。她认为贾母已将自己给了宝玉,所以偷着和宝玉发生了关系。后来黛玉和她开玩笑,称她为”嫂嫂”,说明她”如夫人”的身分已被预先承认了。等到宝玉因同蒋玉菡交往和金钏之死而大被贾政笞挞后,王夫人信得过的丫鬟只剩下袭人一个,立即将她的月银提到二两,享受到同荣府其他姨太太同等待遇。一次宝玉无意中将袭人的汗巾同蒋玉菡作了交换;后来贾家势败后,袭人果真同她骂为”混帐人”的蒋玉菡结成婚姻。这样一个最合”三从四德”标准的女子,最后落到一个戏子手里;而似乎肯定是她主人的宝玉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当年这个向宝玉发誓”便是八人轿也抬不出我去”的袭人,还是被蒋玉茵的花轿抬去了。按脂批”琪官(蒋玉菡艺名)虽系优人,后同与袭人供奉玉兄(宝玉)、宝卿(宝钗)得同终始”一句提供的线索,我们还可猜测宝玉和宝钗在穷困落魄后,要靠袭人夫妇过一段生活。这一切在作者看来都是命运在捉弄人,所以才有后两句的感叹。

首句”枉自温柔和顺”是指花袭人温柔和顺的性格,封建的道德观念,要求妇女”温柔和厚”,袭人就是这种封建道德的牺牲品。

第二句是”空云似桂如兰”。这里”似桂如兰”是古人常用来比喻人的美好品德的桂花、兰草。”空云”,也就是徒然 说,是对桂和兰的否定。宋代陆游有”花气袭人知骤暖”的 诗句。袭人姓花,原名蕊珠,宝玉就根据陆游的诗把她改名为花袭人。这里的桂兰也寓花袭人的名字。

第三句”堪羡优伶有福”是指袭人在宝玉出走后,袭人第一个离开贾府,嫁了给曾是唱戏的蒋玉函。而袭人也始终与”公子”,宝玉无缘分。

【赏析二】

袭人原来出身贫苦,幼小时因为家里没饭吃,老子娘要饿死,为了换得几两银子才卖给贾府当了丫头。可是她在环境影响下所逐渐形成的思想和性格却和睛雯相反。她的所谓“温柔和顺”,颇与薛宝钗的“随分从时”相似,合乎当时的妇道标准和礼法对奴婢的要求。这样的女子,从封建观点看,当然称得上“似桂如兰”。作者在判词中用“枉自”、“空云”、“堪羡”、“谁知”,除了暗示她将来的结局与初愿相违外,还带有一定的嘲讽意味。这一点,脂砚斋的体会不同,他口口声声称“袭卿”,可能把作者的微词也当作赞词了。

在评这首判词时脂砚斋说:“骂死宝玉,却是自悔。”(是说作者自悔)这也许只是脂砚斋自己的观点,未必尽符作者本意。然而,观点尽管不对,批语却仍有研究价值,因为这样批还是话出有因的,否则何以袭人后来嫁给蒋玉菡,倒说宝玉(他的形象中当然有作者的影子在)是该“骂”应“悔”的呢?我们理解是宝玉后来的获罪沦落与袭人嫁人,正是同一变故的结果——即免不了招来袭人担心过的所谓“丑祸”。宝玉为此类“毛病”曾挨过父亲的板子,但他是不会改“邪”归“正”的,所以终至成了累及封建大家庭利益的“孽根祸胎”。当事情牵连到宝玉所亲近的人时(也许与琪官交换汗巾的事还要成为罪证),袭人既不会像晴雯那样索性做出绞指甲、换红绫小袄之类不顾死活的大胆行动,甚至也不可能象鸳鸯那样横了心发誓说“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我也横竖不嫁人就完了。若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袭人唯一能用以表示旧情的,只不过是在将来宝玉、宝钗处于“贫穷难耐凄凉”时,与丈夫一起对昔日的主人有些生活上的资助而已,即脂批所谓“琪官(蒋玉菡)虽系优人,后同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甲戌本第二十八回总评)所以,不管袭人的出嫁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在脂砚斋看来,这是宝玉不早听从“贤袭人”劝“谏”的结果,是宝玉的过失,故曰该“骂”应“悔”。但实际上曹雪芹并没有什么“自悔”,他后面还借“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的诗句来暗示袭人的画(第六十三回),这不也含有嘲讽的意味吗?再看册子里所绘的画,是“一簇鲜花,一床破席”,除了“花”、“席”(袭)谐音其姓名外,“破席”的比喻义也并不光彩。当然,袭人的可讥议并不是什么她不能“从一而终”,而在于她的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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